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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披露聲明

一般投资风险

本声明并不涵盖证券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买卖期货、期权及基金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风险而言,投资者在进行任何上述交易前,应先了解将订立的合约的性质(及有关的合约关系)和投资者就此须承担的风险程度。证券交易、买卖期货、期权及基金买卖对很多公众投资者都并不适合,投资者应就本身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他相关条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参与该等买卖。

证券交易的风险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买卖创业板股份的风险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投资者只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着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数据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假如投资者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保证金买卖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投资者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自己存放于本集团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指示无法执行。投资者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投资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投资者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自己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投资者将要为自己的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投资者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自己。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证券的风险

按照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是为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而设的。投资者在买卖该项试验计划的证券之前,应先咨询本集团的意见和熟悉该项试验计划。投资者应知悉,按照该项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并非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或创业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证券类别加以监管。

基金交易的风险

投资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涉及风险。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价格有时可能非常波动。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蒙受损失。往绩数字并非未来表现的指标。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销售文件。

期货交易的风险

3. “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的风险非常高。由于期货的开仓保证金的金额较期货合约本身的价值相对为低,因而能在期货交易中发挥“杠杆”作用。市场轻微的波动也会对投资者投入或将需要投入的资金造成大比例的影响。所以,对投资者来说,这种杠杆作用可说是利弊参半。因此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开仓保证金及为维持本身的仓盘而向本集团存入的额外金额。若果市况不利投资者所持仓盘或保证金水平提高,投资者会遭追收保证金,须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资金以维持本身仓盘。假如投资者未有在指定时间内缴付额外的资金,投资者可能会被迫在亏蚀情况下平仓,而所有因此出现的短欠数额一概由投资者承担。 4. 减低风险交易指示或投资策略 即使投资者采用某些旨在默认亏损限额的交易指示(如“止蚀”或“止蚀限价”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为市况可以令这些交易指示无法执行。至于运用不同持仓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马鞍式”等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也可能与持有最基本的“长”仓或“短”仓同样的高。

投资比特币期货合约的风险

1. 价格的波动性 比特币期货合约属于一种衍生产品,并非适用于所有投资者,比特币价值与期货合约价格之间可能不完全相关,比特币价格极高的波动性,比特币期货合约价格亦会同样大幅波动。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其大部分或全部投资。因此,投资者需应认真考虑其是否能够承担投资比特币期货合约的风险。

2. 交易时间和价格限制 投资者明白将无法在交易时间以外买卖比特币期货合约。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比特币期货合约价格波动(与前一个交易日相比)达到7%和13%会实施临时停牌,交易价格不允许超过参考价格上下20%。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比特币期货合约不受价格限制,但涨跌幅达到10%,比特币期货合约将暂停交易2分钟;如果涨跌幅超过10%之后的,比特币期货合约将于每额外10%涨跌幅暂停交易5分钟。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本集团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 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投资者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期权不同风险程度

期权交易的风险非常高。投资者不论是购入或出售期权,均应先了解其打算买卖的期权类别(即认沽期权或认购期权)以及相关的风险。投资者应计入期权金及所有交易成本,然后计算出期权价值必须增加多少才能获利。购入期权的投资者可选择抵销或行使期权或任由期权到期。如果期权持有人选择行使期权,便必须进行现金交收或购入或交付相关的资产。若购入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期权持有人将获得期货仓盘,并附带相关的保证金责任(参阅上文“期货”一节)。如所购入的期权在到期时已无任何价值,投资者将损失所有投资金额,当中包括所有的期权金及交易费用。假如投资者拟购入极价外期权,应注意自己可以从这类期权获利的机会极微。 出售(“沽出”或“卖出”)期权承受的风险一般较买入期权高得多。卖方虽然能获得定额期权金,但亦可能会承受远高于该笔期权金的损失。倘若市况逆转,期权卖方便须投入额外保证金来补仓。此外,期权卖方还需承担买方可能会行使期权的风险,即期权卖方在期权买方行使时有责任以现金进行交收或买入或交付相关资产。若卖出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则期权卖方将获得期货仓盘及附带的保证金责任(参阅上文“期货”一节)。若期权卖方持有相应数量的相关资产或期货或其他期权作“备兑”,则所承受的风险或会减少。假如有关期权并无任何“备兑”安排,亏损风险可以是无限大。 某些国家的交易所允许期权买方延迟支付期权金,令买方支付保证金费用的责任不超过期权金。尽管如此,买方最终仍须承受损失期权金及交易费用的风险。在期权被行使又或到期时,买方有需要支付当时尚未缴付的期权金。

使用电子交易服务的风险

6. 密码保密 此网上交易服务仅供本集团客户独家使用。客户不应使用或在知情之情况下容许任何其他人使用此服务作任何非法用途或活动。在任何时候及情况下,客户须谨慎地将登入号码及密码保密及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透露其登入号码及密码。登入号码及密码被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或被用于未经授权用途的风险,须由客户承担。

7. 网上服务系统风险 由于无法预料的网路挤塞及其它原因,互聯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本來并非可靠的通讯媒介,而这种不可靠性亦非本集团所能控制。本集团的网上服务系统亦可能因必要的系统提升或变更或其他暂不能确定的因素而出现延误或因而停顿。基于此不可靠性,透过互聯网或其他电子或电讯媒介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任何或所有交易的指示或其他讯息的传送和接收可能出现故障或被延误,亦因此指示可能没有被执行或被延误执行,及/或执行指示所依据的价格与客户发出指示时的价格不同。

8. 系统故障风险 系统有其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件和/或软件故障),而且任何该等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客户的任何或所有证券交易指示不能根据指示执行或完全无法执行。任何或所有证券交易指示的传送有可能发生中断、失真、遗漏、停顿或被截取以及被误解或任何沟通失误的风险。

9. 无法取消已发出的指示 在一般情况下,任何或所有证券交易、买卖期货、期权及基金交易指示一经发出是无法取消的。所有已发出的指示,不论由客户或声称为客户的任何其他人士发出,经本集团按其诚信理解并予以执行后,即不可撤回,且对客户有约束力。除核证所提交的登入号码及密码外,本集团并无任何责任,核证任何此等指示的人士的身分,或核证此等指示的真确性。

10. 市场的信息及资料的真确性 透过互聯网服务提供的有关市场的信息及资料乃是本集团从任何交易所及本集团不时委聘的第三者服务供货商所取得。由于市场反复波动,资料传送过程可能受到延迟及基于其他原因,信息及资料可能不准确、完整、实时及正确次序。所以,投资者依赖于这些信息及资料可导致不正确的投资决定及/或行动,在依靠或使用任何信息前,投资者查核它们及独立地决定其买卖的市价及报价。 此声明未能披露所有风险,投资者请详阅本集团之客户协议书及适用之发售文件并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专业的意见。 本风险披露声明的中英文本如有差异,概以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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